“正值“五一”勞動節(jié),湖北籍勞動者的務工狀況受到關注。湖北籍勞動者,不能被貼上“特殊標簽”,不應被“另眼相看”,其公平就業(yè)的權利亟待得到保障。”
最高人民法院近日明確強調:嚴禁歧視湖北籍勞動者,堅決依法糾正個別單位拒絕招錄、無故辭退湖北籍勞動者等就業(yè)歧視行為。當前,正值“五一”勞動節(jié),湖北籍勞動者的務工狀況受到關注。湖北籍勞動者,不能被貼上“特殊標簽”,不應被“另眼相看”,其公平就業(yè)的權利亟待得到保障。
3月19日,務工人員陳安心(前)準備上車。當日,551名湖北荊州務工人員搭乘G4368專列抵達廣州,返崗就業(yè)。新華社記者 程敏 攝
湖北省是勞務輸出大省。來自湖北省人社廳的相關統(tǒng)計顯示,近年來,湖北每年外出務工人員有約1100萬,其中約600萬是出省工作人員,主要集中于珠三角、長三角和京津地區(qū)等地。湖北籍勞動者,為湖北以及全國眾多地區(qū)的經(jīng)濟社會發(fā)展作出了大量不可磨滅的貢獻。
隨著湖北保衛(wèi)戰(zhàn)、武漢保衛(wèi)戰(zhàn)取得決定性成果,以及全國疫情防控阻擊戰(zhàn)取得重大戰(zhàn)略成果,大量湖北籍勞動者返崗、復工。對于湖北籍勞動者,國內許多地方都給予了很多的支持和幫助,然而,在一些地方,也有湖北籍勞動者在用工市場中遭遇歧視——有的企業(yè),明確提出不招錄身份證為42開頭的湖北籍人員;有的單位,將湖北籍勞動者無故辭退;有的地方,對前來應聘求職的湖北籍勞動者設置了過高的“門檻”和限制性要求,使得湖北籍勞動者一崗難求。
每一位勞動者,都不應被歧視,無論籍貫、無關身份。當前,隨著湖北籍務工人員陸續(xù)返崗,以釋放善意、體現(xiàn)包容、主動接納的行動善待他們,就是為湖北“加油”,就是為湖北“搭把手、拉一把”。
來自最高人民法院的明確要求,體現(xiàn)了對勞動者公平就業(yè)權利的主動維護,也讓更多湖北籍勞動者感受到了司法的公正與溫暖。在湖北,助力勞動者復工返崗的相關舉措也在推陳出新——為幫助離漢人員盡快復工復產(chǎn)復學,湖北健康碼功能再次升級,將新冠肺炎檢測信息納入其中:已進行新冠肺炎檢測的用戶,可在健康碼頁面查看核酸檢測時間、核酸檢測機構、核酸檢測結果信息。
此前,國務院聯(lián)防聯(lián)控機制曾印發(fā)通知,明確離漢人員滿足以下三條件之一,即可在目的地正常復工復產(chǎn)復學:持有到達目的地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;持有既往血清特異性IgG抗體檢測陽性證明;能夠出示包含以上檢測結果信息之一的健康通行碼“綠碼”。
湖北健康碼功能再次升級之際,這也就意味著:對于離漢前按期接受過檢測的人員,到達目的地后,只需出示包含新冠肺炎檢測信息的健康通行碼“綠碼”,就符合正常復工復產(chǎn)復學的要求。各地理應為其返崗予以更多實際支持,而不能不斷“加碼”,抬高“門檻”。
防控疫情,離不開科學思維和理性精神。經(jīng)過相關檢測、取得“綠碼”的湖北籍勞動者,與來自全國其他地區(qū)的勞動者相比并無異樣,不應被歧視,更不應被排斥。事實上,來自武漢市衛(wèi)健委4月30日公開通報的信息顯示,從4月8日武漢解除離漢通道管控,至4月29日24時,“解封”三周,武漢市無一例新增確診新冠肺炎,無一例無癥狀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觸者轉確診。而從4月17日24時起,湖北省全部市縣均已是低風險,無中、高風險。這些都從科學的角度,對接納湖北籍勞動者提供了有力的依據(jù)和支撐。
湖北和武漢是這次疫情防控斗爭的重中之重和決勝之地。疫情防控中,每一位湖北人都付出了艱辛努力、作出了諸多貢獻;復工復產(chǎn)之際,于情于理于法,每一位湖北籍勞動者,都不應被貼上“特殊標簽”、拒之門外。為湖北“加油”“鼓勁”,請從善待每一位湖北籍勞動者做起。(評論員 梁建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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